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五 |
△ 上告人滿恩太等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滿恩太等傷害人致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丁順發對於浙江高等審判廳就丁順發強姦未遂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周氏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李周氏略誘婦女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陳鏡波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陳鏡波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福建莆田縣就范祖仁過失殺人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6月25日(五月十三日),星期五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宣告判決下列案件。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前直隸昌黎縣知事郝繼貞浮收金穀等之所為判決提起公訴一案。
6月28日(五月十六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直隸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王成德傷害人致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上告人黃炳煥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黃炳煥侵占版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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