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四

  △ 上告人梅金濤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梅金濤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周洪喜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周洪喜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崔劉氏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崔劉氏傷害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孫大禿殺人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12月3日(十月十七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吉林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李瑞發傷害人致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湖南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楊夯得傷害尊親屬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金氏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王金氏收藏危險物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鄧咸琱對於江西高等審判廳就鄧咸琱發掘墳墓盜取殮物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高善元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高善元誣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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