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1917年

許報春暉憐弱草,苦耽秋味憶寒蓴。
平生懷抱終難忘,莫向江湖久隱淪。

自稅街西數閒屋,與君咫尺作鄰家。
不嫌古木連窮巷,來對青山放晚衙。
乞帖教賒婪尾酒,數錢分買擔頭花。
可從別後成追憶,一種塵因記莫差。

  先生當時住在北京報子街三十三號,電話:南局一四七一。而郁華住報子街四十一號,為近鄰,兩家平素多有往來(1)
  10月24日(九月初九日),李棟被任命為大理院推事。
  11月7日(九月廿三日),劉鐘英被任命為大理院代理推事。
  12月31日(十一月十八日),大理院姚震和汪爔芝被授予三等寶光嘉禾章,余棨昌被授予二等大綬嘉禾章,先生和高种被授予二等嘉禾章,錢承鋕、朱學曾和祁耀川被授予三等嘉禾章。
  是年,先生以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庭長,參與了大理院刑事第二庭的大部分案件的審理與判決,其中,公開審理的案件及進程,詳見附錄七。


 

(1) 參見司法部編 《司法部、大理院暨京師各廳監職員錄》,1917年9月。 [返回標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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