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1912年

  7月16日(六月初三日),袁世凱發佈臨時大總統令,公佈由參議院議決的《法典編纂會官制》和《修正印鑄局官制》。
  7月18日(六月初五日),袁世凱發佈臨時大總統令,公佈由參議院議決的《修正國務院秘書廳官制》、《法制局官制》和《修正各部官制通則》。
  陸徵祥的第一次內閣重組因所有閣員在參議院的得票均未過半而失敗,章宗祥未能當選司法總長。袁世凱不久用許世英替換章進行第二次內閣組閣,而讓章宗祥接替許世英的大理院院長的位置,並準備將親信施愚安排到法制局任局長。
  此時,章宗祥已有了將其在法制局招募的12位參事均獲得法制局參事官職任命的實現方案,其方案是帶其中的四人去大理院,這些人先獲得法制局參事之任命,之後將他們調任到大理院,然後,再讓他的接替者施愚任命尚未獲得任命的四人,此方案應是事先與施愚商議過並獲得認可。先生即是跟隨章宗祥去大理院的四人之一,另外三人分別是汪爔芝、朱獻文和高种(1)
  7月26日(六月十三日),與胡礽泰、汪有齡、余棨昌、汪爔芝、朱獻文、高种、金泰共八人被任命為法制局參事。
  同日,章宗祥被任命為大理院院長。
  8月4日(六月廿二日),汪有齡被調任司法部次長。
  8月9日(六月廿七日),朱壽朋、夏詒霆被任命為國務院秘書,潘鴻鼎等被任命為國務院僉事。
  8月24日(七月十二日),與廉隅、胡詒穀、沈家彝、朱獻文、林行規、高种、張孝移、徐維震、黃德章共十人被任命為大理院推事。姚震與汪爔芝被任命為大理院推事充庭長。在此任命下達之前,先生已脫離共和黨,成為無黨籍人士,


 

(1) 注:此段文是筆者經推演而成。 [返回標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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