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 |
△ 任張氏與任仲軒因離婚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李紹興與朴景綬因租房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王茲方等與詹德大因債務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山東李繼桂與李程氏因繼承涉訟抗告一案。
8月11日(七月初八日),星期四上午十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高金與劉寬福等因婚姻及債務涉訟不服黑龍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李卓然等與支李氏因執行異議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白岫亭與儲源公司因債務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熱河翟傅氏與保和長號東因贖地涉訟上告案。
8月15日(七月十二日),星期一上午十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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