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八

  △ 河南第一高等檢察分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分廳就余小羣等犯發掘墳墓損壞殮物俱發罪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俞惠善等犯賭博傷害俱發罪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阮子雄犯殺人罪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王榮卿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詐財罪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林禮壽等犯殺人罪不服江西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浙江鄞縣就范斐庭等犯騷擾損壞俱發罪初審判決提起非常上告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福建高等檢察廳就劉仙揚犯傷害致死罪第二審判決提起非常上告案。

  12月16日(十一月十四日),星期一,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徐炳林犯竊盜罪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張洪福犯傷害人致廢疾罪不服陝西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史宗聖犯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未遂俱發罪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帥道越犯殺人未遂罪不服江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 蔡佐廷等犯詐欺取財罪不服黑龍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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