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八 |
△ 上告人馬廣澤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馬廣澤侵占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文元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王文元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楊冠傑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楊冠傑誣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路鳳岐對於山西高等審判廳就路鳳岐販賣嗎啡及吸食鴉片煙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傅榮等對於福建高等審判廳就傅榮等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喬紀氏幫助殺人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山西大同縣就于子成竊盜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6月27日(五月十九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關德財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關德財傷害人致死及行賄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管文炳等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管文炳等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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