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七

  △ 上告人四川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馬君實共同偽造公文書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張羣過失傷害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甘肅岷縣就楊鼠個過失傷害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奉天鐵嶺縣就吳有聚強盜未遂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4月23日(三月初三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吳家保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吳家保侵占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萬久錠對於江西高等審判廳就萬久錠傷害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雲南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阿爾雨殺人及和姦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許文德對於河南高等審判廳就許文德傷害人致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陳鶴鳴等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陳鶴鳴等略誘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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