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六 |
△ 上告人王景明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王景明傷害致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楊王氏對於直隸高等審判廳就楊王氏行使偽幣未遂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8月14日(七月十六日),星期一上午十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劉萬印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劉萬印行使偽造文書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蒲受之對於四川高等審判廳就蒲受之販賣鴉片煙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胡舜琴等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胡舜琴等侵占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8月17日(七月十九日),星期四上午十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王文謨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王文謨傷害人致廢疾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江西高等檢察分廳檢察官對於同級高等審判分廳就何立允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