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六 |
△ 上告人呂氏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呂氏侵占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蔣沛生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蔣沛生侵占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6月26日(五月廿六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劉維邦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劉維邦教唆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尋逸莪等對於湖南高等審判廳就尋逸莪等殺人及未遂傷害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高德讓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就高德讓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江西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同級審判廳就柳夏氏相姦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6月29日(五月廿九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增霖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增霖詐欺取財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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