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五

  △ 上告人潘務農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潘務農竊盜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6月10日(四月廿八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朱存忠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朱存忠誣告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董登元對於湖北高等審判廳就董登元傷害人致死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吳田對於京師高等審判廳就吳田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陝西高等檢察廳檢察官對於白河縣就劉洪等詐欺取財及脫逃之所為覆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正炳對於雲南高等審判廳就王正炳侵占及販賣煙土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河南太康縣就王燦然詐欺取財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6月14日(五月初二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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