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 潘昌煦先生為本年譜譜主,本年譜收集先生生平的點點滴滴,一般儘量省略主語。在不能省略時,以「先生」簡稱之。
二. 本年譜以西元紀年,兼注陰曆,以方便查考。在紀年之下,注明干支和譜主年齡,年齡以當年周歲為標準標注。清代與民國時期,注明其時之年號。
三. 本年譜以每年按時間先後為序,逐條紀事。日期不明者紀在月末;月份不明者紀於年尾;紀事處於數年間者,紀於確認年份段之末尾,並加以說明。
四. 凡譜主與他人聯名所發檔或一起參與之活動,其名次一般均按原件或原資料順序排列。
五. 本年譜內,紀事正文以黑色為字體顏色,字體尺寸爲16pixels;按文則以此顔色爲字體顔色,字體尺寸爲14pixels;引用原文則以斜體字標注之,字體尺寸爲14pixels。
六. 本年譜內,圓括號()用於標注。例如,在正文尾部的圓括號内爲該段正文的出處。又如,在人名之後的圓括號内標注爲該人物的字或號;又如,在紀事陽曆日期後的圓括號内標注爲與之對應的陰曆日期。又如在詩詞中的圓括號内爲注釋等等。
七.  本年譜內,若存在沒有編碼的左右結構的漢字,則字用其左右結構字加{}來表示;因古籍資料模糊而無法辨認或部分沒有編碼的漢字,用囗表示。
八. 本年譜的人名索引以姓名筆劃數排序,並以紀事日期作為檢索。如「18980401」,即可從1898年4月1日的紀事中檢獲;又如「189804」,則可從1898年4月的紀事中檢獲;又如「1898」,則可從1898年尾部的紀事中檢獲。但在年譜的譜前和譜後章節中出現的人物則在人名索引中直接標注爲「譜前」或「譜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