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 潘昌煦先生为本年谱谱主,本年谱收集先生生平的点点滴滴,一般尽量省略主语。在不能省略时,以“先生”简称之。
二. 本年谱以公元纪年,兼注阴历,以方便查考。在纪年之下,注明干支和谱主年龄,年龄以当年周岁为标准标注。清代与民国时期,注明其时之年号。
三. 本年谱以每年按时间先后为序,逐条纪事。日期不明者纪在月末;月份不明者纪于年尾;纪事处于数年间者,纪于确认年份段之末尾,并加以说明。
四. 凡谱主与他人联名所发档或一起参与之活动,其名次一般均按原件或原数据顺序排列。
五. 本年谱内,纪事正文以黑色为字体颜色,字体尺寸为16pixels;按文则以此颜色为字体颜色,字体尺寸为14pixels;引用原文则以斜体字标注之,字体尺寸为14pixels。
六. 本年谱内,圆括号()用于标注。例如,在正文尾部的圆括号内为该段正文的出处。又如,在人名之后的圆括号内标注为该人物的字或号;又如,在纪事阳历日期后的圆括号内标注为与之对应的阴历日期。又如在诗词中的圆括号内为注释等等。
七. 本年谱内,若存在没有编码的左右结构的汉字,则字用其左右结构字加{}来表示;因古籍资料模糊而无法辨认或部分没有编码的汉字,用囗表示。
八. 本年谱的人名索引以姓名拼音排序,并以纪事日期作为检索。如“18980401”,即可从1898年4月1日的纪事中检获;又如“189804”,则可从1898年4月的纪事中检获;又如“1898”,则可从1898年尾部的纪事中检获。但在年谱的谱前和谱后章节中出现的人物则在人名索引中直接标注为“谱前”或“后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