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记录了潘昌煦先生与李祖荫的交往。

  李祖荫(1897-1963),字麋寿,湖南祁阳人,是著名的民法学家。1927年,毕业于北京朝阳大学法律科,授法学士,并编辑出版《法律辞典》。后由朝阳大学资助,游学日本明治大学,专研民法。1930年,被聘为燕京大学法律系讲师,国立北平大学副教授,朝阳大学名誉教授及《法律评论》总编辑。后任北大教授。……。1949年,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兼民事法规委员会主任。1963年8月病逝于青岛。出版著作十余种,共数百万言,包括《比较民法总则编》、《中华民法总则评论》、《民法概要》、《法律辞典》、《法律学方法论》等。

  民国十九年(1930年),燕京大学法学院新增法律学系,并于1930-1931年度开始招生,由郭云观(阂畴)教授兼任系主任,潘昌煦先生(以下简称先生)从政治学系转至法律学系,仍担任教授职位。7月,李祖荫被燕京大学聘为法律学系讲师,主讲民法等课程。李祖荫在燕京大学教书的第一年亦是住在达园。又因先生从1921年至1925年末一直在大理院民庭任法官,有丰富的民事案件断案经验,故笔者推测,在达园,李祖荫与先生交往应颇多。

  民国二十年(1931年)春,先生与李祖荫、钱穆三人结伴同游妙峰山。钱穆在《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中记述有:“……,又曾同游妙峰山。一湖南某君,忘其姓名,亦在燕大任课,教法律,事佑荪如师。三人结队,自山脚登山顶,分八程,每一程八里。沿途有庙,来者遇庙必小驻膜拜,虔诚者则三步一拜。七程五十六华里,历级升达山顶,已黑夜。自此再一程,转向下,群峰四绕,妙峰如在盆底。遥望灯火,如游龙,诸路环向之。知各地来敬香者,正络绎不绝。余三人餐后小憩,亦携灯火续行。抵妙峯,已深夜,无宿处。道士引至一小屋,供周文王神座,幸得隙地。佑荪拼两空桌为床,睡其上,余睡神座右侧地上。凡求子者皆来拜,终夜不绝,一如其向余而拜,竟终夜不得眠。明晨下山,佑荪精神旺建如常,诚亦难得也。“

  因钱穆说李祖荫事先生如师,笔者即认为李祖荫与先生为师生关系。

  2023年秋,笔者重新研读《芯庐遗集》,发现先生在燕京大学写的一首诗《李秉公丈就其令嗣麋寿兄迎养于淀西迭承枉访奉呈一诗即用前韵》,这“麋寿”,正是李祖荫的字,先生称麋寿兄,这就显然表明双方并非师生关系。这样看来,双方还是忘年交更合理些。

  1931年下半年,李祖荫移居至海淀喜羊胡同十三号,并将其父亲李承阳(秉公)接来同住,先生作上述诗庆贺。后来,先生与其父亲李承阳也成了诗友。

  李祖荫曾写有“燕京大学素描”一文,回忆当时在燕京大学的经历,记述有:“教授潘昌煦本来不愿意教书,他就归隐了。”这亦是笔者说先生1933年弃教归隐之证据之一吧。

  参考文献
  1、燕京大学编 《私立燕京大学一览(民国十九年至二十年度)》。
  2、钱穆著《钱宾四先生全集 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合刊》,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8年。
  3、全国政协文史数据委员会编《文史数据存稿选编24 教育》,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年8月。
  4、潘昌煦著,陆鸿吉编 《芯庐遗集》,吴县潘氏印行,1963年。
  5、潘昌煦著,玩喵编 《潘昌煦集》 初编, campuswan.com, 2022年11月。
  6、玩喵著 《潘昌煦年谱》 初编, campuswan.com,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