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记录了陶惟坻(小沚)与其师李超琼(紫璈)的交往。
陶惟坻(1856.12.5-1930.9.13),清末民初人,字砥流,號小沚、筱沚。家中排行第八,江蘇元和縣周莊人。
清光緒十一年(1885年),參加乙酉科江南鄉試,其考卷爲時任同考官的李超瓊所推薦,未售。
清光緒十二年(1886年),陰曆二月,執贄拜李紫璈為師。
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參加戊子科江南鄉試,中式九十六名舉人。
中舉後,揀發至河南省候補知縣。
清光緒二十年至清光緒二十五年(1894年至1899年),爲李超瓊所聘爲幕,跟隨李超瓊分別在江蘇陽湖縣、元和縣和江陰縣的縣署公幹,直至李超瓊丁母憂止。其間,曾參加戊戌科會試,未售。
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參加癸卯科會試,未售。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創辦元江小學堂(今周莊小學)。
清宣統元年(1909年),被選爲江蘇省咨議局議員。
民國元年(1912年),任蘇州農務總會副會長。
民國七年(1918年),5月,被選爲江蘇省衆議員。
民國八年(1919年),4月,吳縣農會改選,仍被選爲農會會長。
民國十年(1921年),3月,被選爲江蘇省衆議員。
民國十二年(1923年),加入新南社。
民國十六年(1927年),5月,被南京市政廳委任爲江南官書局長。7月,應江蘇省政府之聘,任蘇州省立圖書館館長。8月,被委任爲吳縣公益經理處委員。11月,創刊《江蘇省立蘇州圖書館館刊》。
民國十八年(1929年),應聘爲江蘇通志編纂委員會委員,主纂職官志。
著述有《說文雜釋》和《陶小沚先生遺集》。
在李超瓊所收江蘇籍弟子中,陶惟坻(小沚)是最早拜師的一個,又陶惟坻年齡僅比李超瓊小不到10嵗,故在李超瓊所收的江蘇籍弟子中,陶惟坻絕對是大師兄。縱觀《李超瓊日記》,自清光緒十一年至清光緒三十三年,李超瓊與陶惟坻及其親屬的交往記錄有近130條,以下是筆者據《李超瓊日記》中二人的交往記錄,簡述其師生之誼。
清光緒十一年(1885年)
陰曆四月,當時陶惟坻正肄業於蘇州正誼書院,而李超瓊則在蘇州府候補縣令,被分配批閲正誼書院學生作業,並將陶惟坻的經文卷評為優秀。
陰曆八月,陶惟坻參加江南乙酉鄉試,而李超瓊又任第十八房同考官,將陶惟坻和其嫡兄陶同福(萬書)的試卷向上推薦。然而,二人均未售。
清光緒十二年(1886年)
陰曆二月,陶惟坻與嫡兄陶同福執贄拜李紫璈為師。
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
是年秋,陶惟坻參加戊子科江南鄉試,中式九十六名舉人。
清光緒十五年(1889年)
陰曆七月,李超瓊調任元和縣縣令。
陰曆九月,陶惟坻郵寄信給李超瓊,並附上爲李超瓊母親八十壽辰而作的壽文。
陰曆十月初,陶惟坻至元和縣縣署。後李超瓊巡視元和縣,勘察水災,至周莊,走訪並結識陶惟坻之父陶煦(沚春),並將陶煦的著作《租覈》轉給時任江蘇布政使黃彭年(子寿)一閲。
清光緒十六年(1890年)
是年,陶惟坻與李超瓊有書信往來,亦有見面交流。
清光緒十七年(1891年)
陰曆十一月,陶惟坻之父母相繼離世。
陰曆十二月,李超瓊得知陶煦辭世後,作挽聯:「以隱君子著述終身,績學礪行,耄期不倦;與賢夫人後先五日,升天成佛,白首同歸。」並前往周莊,前去祭奠,並結識陶煦之弟、陶惟坻之叔陶燾。
清光緒十八年(1892年)
陰曆正月,李超瓊得知陶惟坻長兄陶惟埴因過度悲傷而過世後,趕緊寫信給陶惟坻,「慮其不免過哀,唁而戒之也。」
清光緒十九年(1893年)
陰曆六月,陶惟坻至元和縣署,與李超瓊一談而去。
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
陰曆六月,李超瓊調任陽湖縣令。陶惟坻亦受聘成爲李超瓊之幕友。
清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
陰曆四月,陶惟坻應李超瓊之請,爲《合江東鄉中匯支篆洞園李氏族譜》作序文。
陰曆五月,李超瓊應陶惟坻之請,作《周莊陶氏族譜序》。
陰曆八月,陶惟坻在批改陽湖縣龍城書院的生員月課時,認爲生員王文虎所作非其所出,認定爲是抄錄舊作,後李超瓊將該作評爲下等。這王文虎其實是生員蔣維喬的化名。
陰曆九月,王文虎即蔣維喬作書給李超瓊詢問,李超瓊才發現是陶惟坻和自己的錯判。李超瓊遂發告示,以明己過。
是年,陶惟坻將其父陶煦的名作《租覈》刊印成冊。李超瓊將該冊分送給熟識的江蘇官員一閲。
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
陰曆二月,陶惟坻因其兄生病而請假,李超瓊見陶惟坻面有憂色,遂安慰他。陶惟坻臨行前仍爲李超瓊的《符江诗存》作序。
陰曆五月,陶惟坻返回陽湖縣署。
陰曆八月,李超瓊調任元和縣令,陶惟坻亦跟隨。
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
陰曆三月,陶惟坻偕其八弟陶惟堪(際可)至李超瓊元和縣縣署,陶惟堪是秀才,是陶燾之子,應亦是至李超瓊縣署爲幕。
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
陰曆二月初一日,陶惟坻向李超瓊告別,北上參加戊戌會試。
陰曆閏三月,李超瓊收到三個弟子陶惟坻、潘昌煦和趙純熙的會試闈作,李超瓊看後認爲:「陶不如潘,然均不及趙生純熙之作,可操必勝券也。」
陰曆五月,陶惟坻未售,返回蘇州。由蘇州至李超瓊江陰縣署。
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
陰曆二月十六日,李超瓊與八門生:陳公溥(劍泉)、蔡晉鏞(韻笙)、陶惟坻、楊殿玉(雪嵒)、潘鳴球(杏生)、王煥文、潘致祺(仲寅)和潘昌煦(由笙)同集江陰西園的心香曲錄飲酒賞花。
陰曆三月廿四日,李超瓊母親去世,李超瓊一日白發。陶惟坻數次前來吊唁,並勸李超瓊節哀。
陰曆七月初四日,陶惟坻參加李超瓊之母的百期之祭。
陰曆七月廿八日,李超瓊之陳氏病故,
陰曆八月初六日,陶惟坻至李超瓊處吊唁陳氏。
陰曆九月十五日,李超瓊母親的靈櫬啓運返鄉,陶惟坻前來奠送。
陰曆十一月十一日,李超瓊即將啓程返鄉,丁母憂,陶惟坻前來送行。
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
陰曆六月,李超瓊由四川合江返回蘇州,陶惟坻數次至李超瓊處,互動頗多。
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
陰曆正月,陶惟坻請李超瓊爲諸福坤(元簡)所著《杏廬文鈔》作序。
陰曆五月,李超瓊完成《杏廬文鈔》序。
陰曆六月,陶惟坻得知李超瓊即將爲過班之事北上京師,特作詩〈爲人說〉一首見贈,並引諸福坤(元簡)與李超瓊相見。後李超瓊作七律一首回復陶惟坻,以答諸福坤(元簡)見過之意。
陰曆六月初十日,李超瓊即將完成丁憂,是日啓程北上,陶惟坻前來相送。
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
陰曆四月,陶惟坻參加完河南癸卯科會試後,回程至李超瓊無錫縣署,小住數日,與李超瓊暢談。
陰曆五月,李超瓊調任吳縣縣令,陶惟坻隨李超瓊同船返回蘇州。
清光緒三十年(1904年)
陰曆七月十八日,李超瓊治酒請其六門生:陸鴻儀、潘昌煦、陸蕖(荷展)、陶惟坻、尤佩蘐和雷學懋(亮采)。
清光緒三十三年(1906年)
陰曆三月,陶惟坻與潘鳴球至李超瓊處一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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